9月6日,北京市大兴区任命政府官网发布公告,为强化政府投资引导作用,积极探索政府资金市场化运作模式,带动投资机构和社会资本投入,推进大兴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大兴区政府设立北京市大兴发展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引导基金”)。现根据《大兴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大兴发展引导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市场化子基金合作机构。
公告中提到,子基金应投向大兴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产业领域,包括医药健康、数字经济、智能制造与装备、商业航天、科技服务、新材料、新能源等。基金应具备清晰的投资策略,聚焦重点领域,明确投资方向。对于返投目标,公告提到,市场化子基金应优先投资于大兴区范围内的企业,原则上子基金返投于大兴区内企业的金额不低于引导基金实缴出资额的2倍。子基金原则上分期缴款,除首期缴款外,引导基金后续每一期实缴均以子基金完成过往累计实缴金额的2倍返投为前提,基金正式申报前需有明确的拟返投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