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5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建邺法院”)正式作出(2025)苏0105破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南京金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高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由权益合伙人许贵兵律师担任管理人负责人。这一重要裁定,标志着金高公司从预重整程序成功转入正式重整程序,开启了企业重生的新篇章。
预重整之路:精准识别,高效推进
时间回溯至2024年9月9日,经债权人申请,建邺法院决定将金高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在审查期间,金高公司主动向建邺法院提出重整申请。鉴于金高公司重整的复杂性与特殊性,为提升重整效率和效果,金高公司请求先行进入预重整程序。建邺法院于2024年9月29日正式决定对金高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为金高公司的重生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预重整期间,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在建邺法院的严格监督与指导下,依法有序地开展了金高公司的主体资格、资产状况及负债情况等全面调查工作。同时,管理人积极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进行预审查,确保债权信息的准确无误。此外,管理人还成功招募了审计、评估机构,对金高公司的财务状况与资产情况进行了初步审计与评估,为后续重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重整投资人引入:战略携手,共谋发展
金高公司进入预重整程序后,管理人高度重视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工作,将其视为推动金高公司重整成功的关键一环。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招募策略,已有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报名。这一重要成果不仅彰显了市场对金高公司重整价值的认可,更为金高公司的未来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
展望未来:勤勉尽责,共创辉煌
随着金高公司从预重整程序成功转入正式重整程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将继续在建邺法院的指导下,勤勉尽责、高效有序地开展重整程序中的各项工作。我们将以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战经验,为金高公司的重整之路保驾护航,助力金高公司实现涅槃重生,共创辉煌未来!
此次金高公司从预重整到重整的成功转型,不仅体现了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在破产重整领域的专业实力与责任担当,更彰显了我们在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未来,我们将继续秉承“管理风险 创造价值”的服务理念,为更多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共同书写企业重生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