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来源: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浏览量: 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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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

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科技局,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完善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库,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科技咨询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条件

专家入库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工作认真负责,能够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开展咨询、 评价等工作。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或技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创新动向与产业发展动态,熟悉创新创业相关政策。

3、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完成咨询、 评价工作。

4、 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65 周岁;院士、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等,若法定退休年龄大于 65 周岁的,则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5、 无科技信用不良记录,无违纪违法等记录。

入库专家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专业条件:

(一)科技界专家,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 5 年以上;基层科研人员可适当放宽至中级职称, 在相关领域工作 8 年以上。

2、承担过国家、 省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国家或省科学技术奖励获得者。

4、具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研究和咨询服务工作经验, 从事相关研究或管理工作 10 年以上。

5、担任国际或国内学术组织高级职务,或参与过国内外主要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二)产业界专家,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或技术骨干。

2、创新型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

3、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科技类社会组织高级管理人员。

(三)经济界专家, 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财务审计部门负责人。

3、天使投资、 创业投资或创业服务机构高级管理人员。

4、 具有资本市场、银行信贷或保险业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中高级管理人员。

 

二、专家信息征集及更新

1、 省有关部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高校院所及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专家信息征集及更新工作。

2、各推荐单位组织新入库专家登录江苏省科技咨询专家管理系统 http://210.73.128.93/EXPERT/进行网上注册,按要求在线填写专家信息后,由推荐单位进行在线审核。

3、 各推荐单位同步组织已入库专家在线更新个人研究领域、工作履历、职级职称等信息,由推荐单位在线审核,将不符合现有入库专家标准的专家移出专家库。

4、 各推荐单位完成在线审核, 导出《推荐专家汇总表》报所属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提交。

5、如发现专家所在单位发生变化等特殊情况,由各推荐单位提供相关说明材料,系统管理员统一更改。

 

三、相关要求

1、 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新增专家推荐和已入库专家信息更新工作,对照入库专家条件,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完整、真实、 有效。

2、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落实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 切实履行审核推荐责任, 严禁虚报、 伪造成果信息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如发现专家信息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其专家资格,并记入个人或单位科研信用档案。

3、各推荐单位请于2021129日前完成专家信息征集和更新工作。《推荐专家汇总表》寄送地址为: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项目受理处(南京市龙蟠路171号)。

 

联系方式:

江苏省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受理处 辛 欣 喻梦伊 李 岱

联系电话:025-85485897 85485966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资源配置处 宗卫正

联系电话:025-86631479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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