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通知】1月5日 | 《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指引新增要求解读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4 来源: 江苏省创业投资协会 浏览量: 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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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星期四)14:00-15:30,协会联合圆点智汇特邀上海泽玖欣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大力律师,首先概述《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指引条款来源,然后对《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指引中新增要求进行重点解读,最后对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提出相应建议。

2022年12月30日,中基协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基协同时发布配套指引,具体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1号——基本经营要求(征求意见稿)》、《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2号——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征求意见稿)》、《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指引第3号——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征求意见稿) 》。  中基协就上述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

《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指引提高了登记备案要求,加强了信息披露和报送,丰富了自律管理措施。上述文件大部分条款是中基协现行碎片化规则的整合,仅有部分条款为新增要求,这些条款对私募投资基金业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也是引起广泛讨论的条款。

 

 

高大力

上海泽玖欣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私募基金。高律师团队在近几年的执业过程中,办结上百家私募管理人登记、重大事项变更、基金设立、私募基金诉讼仲裁法律业务,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高律师团队正在为数十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指引新增要求解读

一、《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指引条款来源

1、大部分条款是现行碎片化规则的整合

2、部分引起广泛讨论的条款为新增要求

3、其余条款为全流程自律管理措施

二、《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新增要求解读

1、管理人实缴应不低于1000万

2、实际控制人应具备5年以上资管经验

3、登记通过3年内实际控制权不得转让

4、新增终止办理制度

5、新增私募基金初始实缴最低规模要求

6、登记备案信息未及时变更暂停备案

7、最近2年每季末管理规模低于500万审慎备案

8、新增创投基金期限及经营范围要求

9、实际控制权变更近一年管理规模应不低于3000万

10、新增中止变更及终止变更制度

三、《基本经营要求(征求意见稿)》新增要求解读

1、取得营业执照1年内应提交私募管理人登记

2、私募证券类管理人经营范围不得含“投资咨询”

3、高管合计实缴应不低于20%

4、明确经营场所要求

5、私募证券类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四、《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征求意见稿)》新增要求解读

1、设立两层及以上架构应有合理性

2、上市公司及金融机构知悉函

3、资管产品合计出资不得超过25%

4、明确证券实控具体工作经验要求

5、明确股权实控具体工作经验要求

6、国资实控追溯的例外

五、《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征求意见稿) 》新增要求解读

1、明确证券高管具体工作经验要求

2、提高证券投资高管业绩要求

3、明确股权高管具体工作经验要求

4、提高股权投资高管业绩要求

5、明确合规风控负责人具体工作经验要求

6、新增重复业绩不予认可要求

六、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建议

1、拟申请管理人

2、在申请管理人

3、私募基金设立

4、法定代表人变更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

6、已登记管理人

 

课程时间

2023年1月5日星期四14:00-15:30

 

参与方式

扫码进入直播间

 

课程咨询

添加圆点君(微信:ydsxy2018)

 

主办方(排名不分先后):

圆点智汇、上海泽玖欣律师事务所

支持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江苏省创业投资协会、安徽省私募基金业协会、北京基金业协会、常州市创业投资协会、东莞博顺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J博士 安信立融、江西省投资基金业协会、南湖基金小镇、山西省投资基金业协会、陕西省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四川省股权与创业投资协会、上海市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协会、轩辕湖创投小镇、烟台金融聚集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