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通知】2月27日下午2点丨 对比解读《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配套指引重点条款

栏目: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来源: 江苏省创业投资协会 浏览量: 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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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2月27日(星期一)14:00-15:30,我们特邀上海泽玖欣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大力律师,首先解析《办法》及配套指引过渡期及新老划断安排,然后对《办法》及配套指引重点条款,与《征求意见稿》进行对比解读,最后对管理人登记、重大事项变更、产品备案提出要点提示。

2023年2月24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配套指引。《办法》及配套指引设置了2个月过渡期,自2023年5月1日起,《办法》施行前已提交但尚未完成办理的登记、备案及信息变更事项,按照《办法》办理。

《办法》及配套指引,与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指引主要内容一致。对于部分条款,《办法》及配套指引在吸收各方面反馈意见基础上作了删除或新增。因此,对《办法》及《征求意见稿》重点条款进行对比解读,有利于准备把握基金业协会监管思路,便于私募基金管理人持续符合《办法》及配套指引合规要求。

 

高大力

上海泽玖欣律师事务所主任

高律师主要执业领域为私募基金。高律师团队在近几年的执业过程中,办结上百家私募管理人登记、重大事项变更、基金设立、私募基金诉讼仲裁法律业务,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高律师团队正在为数十家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法律服务。

 

对比解读丨《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及配套指引重点条款

一、过渡期及新老划断

二、对比解读丨《办法》与《征求意见稿》重点条款

三、对比解读丨《基本经营要求》重点条款

四、对比解读丨《股东、合伙人、实际控制人》重点条款

五、对比解读丨《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其委派代表 》重点条款

六、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要点提示

 

课程时间

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14:00-15:30

 

参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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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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