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广东!深圳国资最高允许100%亏损

栏目:业界动态 发布时间:2025-04-02 来源: 清科研究 浏览量: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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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又是广东。

日前,深圳南山区印发《南山区支持创新创业“六个一”行动方案》,国资容亏再次引发关注。

设立总规模为5亿元的战略直投专项种子基金和天使基金,对经认定的人工智能、机器人、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南山区重点扶持和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初创企业给予领投支持,基金内单个项目最高允许100%亏损。

文件显示,这条举措由南山战新投公司牵头。南山战新投是由深圳市南山区政府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在清科创业(01945.HK)旗下私募通上可以查询到,信息技术、电子信息产业、医疗健康、未来产业、低空经济等领域,南山战新投均有所涉猎。

月初,深圳市印发《深圳市促进风投创投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6)》,明确提出进一步完善基金绩效考核与容错免责机制,研究制定差异化考核监督制度,区分基金属性,提升投资积极性。

再向前一个月,《广州开发区(黄埔区)科技创新创业投资母基金直接股权投资实施细则》出台,提出在受托管理机构尽职尽责前提下,种子直投、天使直投单项目最高允许出现100%亏损,按照直投资金投资整个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从广州到深圳,容错机制不断调整,“最高允许100%亏损”实数少见,但是这两地的尝试,为国资基金考核适当“松绑”,化解“不敢投”“不愿投”的担忧,抓住项目在成长过程中蕴藏的机遇。

近两年来,国资在市场上频繁出手。据清科创业旗下清科研究中心发布的《2024年中国股权投资市场研究报告》统计,2024年度我国股权投资市场国资背景投资机构的投资金额达3,446.58亿元,占市场总投资金额(含天使投资人、不公开的投资者)的57.1%,同比增加5.2个百分点。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发挥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作用、落实和完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制度,关注国资容错机制问题。

优化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错免责机制,健全绩效评价制度。系统研究解决政府出资的创业投资基金集中到期退出问题。

健全符合创业投资行业特点和发展规律的国资创业投资管理体制和尽职合规责任豁免机制,探索对国资创业投资机构按照整个基金生命周期进行考核。

随后,上海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国资基金考核评价制度文件《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考核评价及尽职免责试行办法》,明确“不以单一项目亏损或未达标作为基金或基金管理人负面评价的依据”,明确了五种适用尽职免责的情形。

北京东城区财政局发布的《东城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六类情形,相关部门及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过程中,符合情形的,依法依规依纪免予责任追究。

佛山南海区印发的《佛山市南海区蓝海科创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提出建立科创天使基金风险容忍机制,允许基金清算时出现最高不超过80%的总体容亏率。

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探索完善考核机制、设置较高的亏损容忍率,对基金管理人本身的尽职免责容错机制也逐步建立......在股权投资市场资金收紧、竞争加剧、退出承压的大环境下,我们期待“大胆资本”“耐心资本”跨过“不敢投”“不愿投”,也希望地方把容错机制、尽职免责等落实到具体的实施细则上,提振行业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