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深圳市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从扩充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提高企业上市服务水平、汇集要素资源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建立企业上市工作考核和服务机制四方面提出20条措施,进一步支持深圳市企业上市融资实现跨越式发展,推动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
在扩充企业上市后备资源方面,《若干措施》提出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培育作用。推进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各类风投创投机构按相关政策给予资助。积极争取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等区域落地创业投资、股权投资等机构税收优惠政策,加快私募创投等机构集聚,挖掘培育更多上市后备企业资源。支持大中型科技企业设立企业风险投资基金(CVC基金),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布局,推动产业协同创新。重构政府引导基金体系,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20+8”产业集群基金组建,聚焦产业集群关键领域项目招引落地和市场主体培育。推动外商投资股权投资(QFLP)试点企业使用境外资本参与优质企业培育。
支持深圳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设立“专精特新”专板,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专板培育,按照孵化层、规范层、培育层分层管理,依托北交所深圳服务基地,不断完善中小企业综合培育服务体系,综合运用股权、债券、信贷以及地方金融工具,提供与各层特点和需求相适应的基础服务和综合金融服务,推动形成区域股权市场转新三板挂牌绿色通道。推动开展私募股权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业务,加速推进S基金(Secondary Fund)市场建设。
在提高企业上市服务水平方面,《若干措施》要求推动企业多层次市场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支持优质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支持上市公司拆分子公司在境内外上市。支持国有企业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不同类型的优质国有企业在境内相应板块上市。吸引外地优质企业到深交所上市,引导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更多投资深圳。发挥深交所科交中心作用,提供从IP(知识产权)到IPO(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链条综合服务,促进资本市场与技术市场高效联通。对拟在境内上市并完成股份制改造及上市辅导的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上市的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的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鼓励各区对上市或挂牌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给予相应奖励。
在汇集要素资源支持上市公司做强做优做大方面,《若干措施》鼓励上市公司以并购重组促产业升级。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创新产品,提供“贷款+外部直投”、并购贷款等综合融资支持,联动参与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加快制造业上市公司转型升级。推动上市公司发展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物流与供应链服务、产业电商、共享制造等生产性服务业,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支持制造业上市公司运用5G、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对现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对其实施的智能制造改造项目,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扶持专项政策予以资助。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实施企业上市梯度培育,根据上市后备企业梯队不同需求,实施企业上市梯度培育,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育辅导工作;提供企业上市精准服务,深入落实“助企行”服务工作机制,为拟上市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诉求受理、导办领办、跟踪协调等综合服务和培训辅导、融资对接、项目路演等精准服务。
为上市提供全面服务
深圳作为全国创投前沿城市,不断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机会,加强资金链保障。近年来市、区发布多项政策,建设上市培育体育,为企业创造良好成长环境。
2022年6月,《深圳市关于建设香蜜湖国际风投创投街区的若干措施》出台,提出推进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建立更紧密的上市合作机制。充分发挥香蜜湖产融创新/上市加速器的作用,在企业融资、上市培育等全流程做好专业化服务;鼓励中介机构更早进入被投企业上市辅导阶段;发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尽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上市审核和备案效率。充分发挥风投创投引导功能,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卡位强链补链关键环节,优先推动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上市融资。
2022年4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出台,要求持续推进“优上市”。具体措施包括打造全链条上市培育体系。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再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拟在境内上市并完成上市辅导的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直接在境外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80万元奖励,对重组外地上市企业并将其注册地迁入本市的企业以及迁入本市的外地优质上市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鼓励IPO专业机构提高服务水平,各区可视其贡献给予经费支持。
优化上市企业后续服务,发挥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作用,积极妥善化解上市公司流动性风险,确保深圳上市企业经营发展稳定。推动上市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上市公司国际化发展,在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并购、风险防范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
2022年4月,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要求丰富退出渠道。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资本市场建设,充分发挥其核心地位优势,探索优秀风投创投企业上市安排。鼓励风投创投企业的被投机构通过上市、挂牌、并购及协议转让等方式拓宽退出渠道。
2022年11月,深圳市南山区出台《南山区企业融资扶持措施》,支持优质企业上市,明确奖励金额;提供上市辅导费用支持、上市募投融资项目支持。支持上市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在完成并购重组后,将并购企业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从外地迁入南山区的,按并购金额最高奖励300万元。
境内上市企业扶持:
1.对计划在沪深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其中,已完成股份制改造,最高给予60万元奖励;已完成上市辅导验收,并获上市申请受理的企业,最高给予240万元奖励;成功上市后,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2.对首次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最高给予60万元奖励,进入创新层后,最高给予40万元奖励。计划在北交所上市,已完成上市辅导验收,并获上市申请受理的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在北交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奖励。
境外上市企业扶持:
对直接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400万元奖励。通过红筹、协议控制等间接方式在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的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此项目资金可用于企业经营发展、公司高管及骨干团队激励。